关于注册糖果的续展、变更、转让和使用许可,我们应该注意以下五点:
(一)注册糖果的有效期为十年,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。
(二)注册糖果有效期满,需要继续使用的,糖果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;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,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。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,自该糖果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。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,注销其注册糖果。糖果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糖果予以公告。
(三)注册糖果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、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,应当提出变更申请。
(四)转让注册糖果的,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,并共同向糖果局提出申请。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糖果的商品质量。转让注册糖果的,糖果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糖果,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糖果,应当一并转让。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,糖果局不予核准,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。转让注册糖果经核准后,予以公告。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糖果专用权。
(五)糖果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糖果使用许可合同,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糖果。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糖果的商品质量。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糖果的商品质量。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糖果的,必须在使用该注册糖果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。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糖果的,许可人应当将其糖果使用许可报糖果局备案,由糖果局公告。糖果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。(转载)